發布2020 06年12每月日期
最後更新2021 01年27每月日期
向正在撫養子女的人提供子女津貼,以促進家庭的福祉和穩定,並為引領下一代社會的子女的健康成長做出貢獻。
[程序]
領取兒童津貼需要開票程序。通常,津貼將從請求月份起的下個月開始支付。但是,如果出生日期或前一個地址的預定搬遷日期(以下稱為“實際發生日期”)接近該月底,則即使開票日期是下個月,也要在事實發生日期之後的15天內。從帳單月份開始支付。請注意,如果帳單程序被延遲,您將無法獲得延遲月份的津貼。
[可以接受治療的人(獲得資格)]
以下在長川町進行居民登記的人
- 照顧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被拘留並有共同生活的孩子。如果有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則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原則上,如果父母雙方都在工作,則收入較高的人為收款人。 - 被指定為父母的人(父母的指定人),當父母居住在國外時生活並撫養孩子並維持孩子的生計。
- 撫養子女的人,其父母或指定父母都不撫養
*如果父母由於離婚等原因分開居住,並且生活不同,則將支付給與孩子同住的人。
*將向設施安裝者或寄養父母提供入學設施或由寄養父母委託的兒童津貼。
*如果您是公務員,請在您的工作場所完成結算程序。 (不包括獨立行政機構)
[有資格領取津貼的兒童]
在日本生活直至初中畢業的孩子(15歲之後的3月31日第一天)
*居住在國外學習的兒童也可能有資格。
[津貼額]
將根據證明的發票和狀態報告,基於每個支付年度(次年的六月至次年的五月)的上一年度的收入等來判斷津貼。
*兒童補貼制度下的孩子是18歲之前的孩子,直到3月31日的第一天,孩子的數量是從較大的孩子開始計算的。
分類 | 孩子的付款1人(每月) | |
---|---|---|
比3年齡減 | 15,000日圓 | |
3歲〜小學畢業 | 在1,孩子2 |
10,000日圓 |
3後的孩子 | 15,000日圓 | |
中學生 | 10,000日圓 | |
所得額為限或子女以上的家庭 | 5,000日圓 |
[需要程序時]
- 孩子出生時
- 當您開始撫養孩子(離婚,再婚,離開工廠等)時
- 當接收者不再是公務員時(獨立行政機構除外)
[程序必需]
- 以索賠人的名義(知道帳號等的人)名義的金融機構存摺。
- 申請人的健康保險卡複印件
- 知道個人號碼的人(請求者/配偶)
- 索賠人的身份驗證文件(我的號碼卡,駕照等)
- 密封
*您還需要提交其他文件。
[如何支付津貼]
- 津貼將通過在索賠程序中指定的接收者的名義轉入金融機構帳戶來支付。
[許可月份]
- 每年六月(二月至五月)
- 每年的十月(六月至九月)
- 每年XNUMX月(XNUMX月至XNUMX月)
*付款日期為付款月份的XNUMX號。 但是,如果是假期,那將是前一天。
[現狀報告]
從6月1日起,收件人必須通知孩子的成長狀況。我們會將狀態報告表發送給受益人,因此請在6月底之前提交。如果您不提交,您可能無法領取津貼。
*如果受益人和配偶各有收入,原則上收入較高的人將是六月後的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能會被更改。
[捐贈申請]
對於那些想在不領取全部或部分兒童津貼等的情況下向其居住的城市捐款的人,有一個簡單的捐款程序即可使用。 .. 如果您有興趣,請聯繫兒童健康促進科。
[需要通知時]
如果有以下任一原因,請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
- 因出生,從城市外轉移,離婚,再婚等原因而產生新的資格時
- 由於死亡,轉移,離婚,再婚,進入設施,拘留等原因而不再有資格獲得付款時。
- 由於出生,死亡,離婚,再婚,設施出入等原因而有資格獲得付款的兒童人數增加或減少時。
- 受益人成為公共僱員時(不包括獨立行政機構)
- 當接收者不再是公務員時(獨立行政機構除外)
- 當被撫養的孩子的地址或名字改變時
- 以受益人的名義更改轉帳帳戶時
- 當我在城市以外的收養人,配偶或子女的數量發生變化時
*由於所需文件因程序不同而有所差異,請聯繫兒童保育支持科,兒童健康促進科以獲取詳細信息。 請注意,如果延遲通知,則可能無法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