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關於戶籍(出生,死亡,結婚,離婚)

最後更新2020 12年17每月日期

※通知目的地可以位於中央機構。

幾次都是這樣 通知期 你需要什麼?
當一個孩子出生 出生登記 自出生之日起14天內 - 出生證明(出生證)
而通知的印章
- 母子健康手冊
當死亡 死亡登記 之日起7天知道死亡的事實, - 死亡證明(死亡登記證)
而通知的印章
·火葬費
當你結婚 婚姻登記 有一個在規定無期。
(法律的效應出現通知。)
而通知的印章(前那些先生夫妻婚姻)
- 簽名和成人的2名字的印章通知證人列
·丈夫,所有事項的戶籍(複印件)的妻子證明(人在鎮菜川沒有永久地址)
當父母 - 結婚的未成年人協議
·更改地址(轉移)時,轉移證書
☆這樣的ID駕照的證明
當你離婚 離婚登記 有協商離婚的情況下,無固定期限。
(法律的效應出現通知。)
在試離婚的情況下,
距離仲裁機構10天,裁決,裁決確認
而通知的印章(單獨密封,無論是夫妻)
·在協商離婚,簽名和成人2名字的印章的通知證人欄的情況下
•如果試驗離婚,副本仲裁記錄,確認證書
·所有的戶籍事項認證(複製)(人在鎮菜川沒有永久地址)
☆這樣的ID駕照的證明

☆標記,我們已經在通知的時間進行了鑑定。 請合作。
除了描述,我們也驗證了收養的通知,收養離婚通知,您的身份。

  • 如果您有個人號碼卡,請根據通知類型與我們聯繫,這可能是必要的。
  • 死亡時,我們會在通知時通知您各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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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福利部出納員
TEL:0268-75-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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