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受災者證明書(申報證明書)的申請

發布2023 03年07每月日期

 

 由於風暴和洪水(不包括火災)等災害導致房屋或其他地方(汽車,車棚,家庭用品等)損壞,
 我們將按以下方式受理受災者證明書(申報書)的申請。

 接受民間保險、互助、公助時,可能需要提交受災者證明書(通知書)。

 詳細內容如下。

 

[重要]損壞照片

 申請時請附上顯示損壞情況的照片

 拍攝時注意以下幾點。

  * 從不同角度拍攝多張照片,顯示整個受損建築物、受損物體等。

  * 從不同角度拍攝多張照片以查看受損區域。

  *如遇洪水損壞,請拍照,以便盡可能看到洪水的深度。

  *請在照片上註明日期。

  *請務必在維修前拍照。

 

◎ 受災證明的種類

(1)災害證明書(房屋)

  “損害證明”是表明受災破壞的房屋(當前用於居住的建築物)的損害程度的證明。

  根據國家製定的標準,鎮將確定房屋的損壞程度。

  因此,可以進行現場調查以進行判斷。

(申請書必須在受災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提交,但如果您在 XNUMX 月之後申請,將被視為受災通知書。請注意。)

 

(2)災害證明書(非居民)

  “受害人通知書”是指房屋以外的(汽車、車棚、家電等)
  這是為了證明該鎮已根據顯示損壞狀態的照片向該鎮通報了損壞情況。

  兩種證書都可能需要幾天才能發布,並且將通過郵件發送。

 

◎申請文件

 01 被害人證件發放申請表【DOCX:42KB】

 02 受害人通知書籤發申請 [DOCX: 53KB]

 03 損害證明復查申請表 [DOCX: 71KB]

 04 委託書 [DOCX: 42KB]

 

◎申請方法

 *請分別申請01受害人證明書籤發申請表和02受害人報告證明書籤發申請表。

 *您也可以在申請受理櫃檯填寫申請表。

 *請在提交申請表的同時提交以下文件。

  ① 位置圖

  ② 顯示損壞狀態的照片

  ("[重要]損壞照片“ 再次。 )

  ③鎮長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如果申請是由代理人提出的,代理請同時提交。

  (如代理人為申請人的家屬,則可省略。)

 *申請時,請出示可用於驗證身份的物品(我的號碼卡,駕駛執照等)

 

◎申請提交目的地

  〒386 - 0603長野縣Naga - machi gun,Ogachi 4247 - 1

   名川市政府總務課稅務課

   電話 0268-75-2063 傳真 0268-68-4011

 

◎接待時間

 在窗口申請的情況下,平日上午30點15分至下午XNUMX點XNUMX分

 

◎提交截止日期

 自災害發生之日起XNUMX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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